一、资助目标
为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根据省、市、县各级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从2013年秋季开始,将全面实施孤儿免费教育,为扎实做好该项工作,
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免费范围
凡在我校就读的在校在籍孤儿学生(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或人民法院宣布其父母失踪者),均属于免费教育范围。
三、资金来源和免费标准
学校每年从年度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的资金用于校内资助,孤儿免费教育资金可在提取的校内资助中列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孤儿学生凭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可以向学校申请免费教育补助,免费标准为省、市人民政府及其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住宿费和书本费。
四、申请、审批程序
1、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填写《岳西县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孤儿免费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并递交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或《孤儿证》,有《孤儿证》者需同时提供《孤儿证》复印件。
2、学校资助办公室初审
学校资助办公室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仔细查阅学生档案,提出学校当年孤儿免费建议名单,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免费学生名单,报学校行政会审批。
3、学校行政会审批
学校行政会审批后,将免费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后,学校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五、相关要求
1、学校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孤儿学生免费教育及保障工作,每学年开学初,组织班主任老师对学生摸底排查,于9月中旬,做好对孤儿学生的申请及资格认定工作,并报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备案。
2、学校要加强此项惠民政策的宣传,在醒目位置张贴相关政策,确保孤儿免费教育政策“应知尽知、应助尽助”。
3、学校要将孤儿学生免费教育将纳入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民生工程工作考核。孤儿学生免费教育实行校长负责制,由学校资助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学校要加强领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操作程序,确保孤儿资助教育政策落到实处。
4、学校要建立和健全孤儿学生资助工作档案,将学生申请表、评定材料、资金发放、公示材料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学期纳入校内资助指标建档备查。
5、学校对孤儿免费对象要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认定一次。各校要适时对享受免费政策的孤儿学生进行家访,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免费教育资格并补交已免除费用。并对相关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
岳西县汤池中学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