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汤池中学校内资助资金提取与管理办法(试行)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九日行政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切实贯彻落实省、市、县教育、财政等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由学校行政办公会议决定试行。
第二条 资助对象:本办法规定资助的学生,是指具有普通高中正式学籍,并在我校正式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条 资金来源及管理:
(一)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校内资助资金按照“足额提取、收支平衡、专项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管理使用。
(二)学校每年从事业性收入中足额提取3%作为校内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校内学生学费减免、设立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学生补助等。
(三)校内资助经费在每学期取得事业性收入的同时由校财务部门计提,纳入学校预算,做到分项列支,专款专用。
第三条 资助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7、中考中取得优异成绩且在我校就读的困难家庭学生。
8、品学兼优,学习勤奋刻苦,自强自立,奋发向上,成绩优异,德、智、体全面发展,家庭经济生活困难而又无力支付学习费用的学生。
第二章 学生资助工作实施
第四条 资助项目:校内资助资金主要用于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
(一)校内奖助学金:用于学习成绩和班级工作表现突出较贫困学生的奖助,设立:
1、“成绩优秀奖”:班级数×3×100.00元/每学期;
2、“成绩进步最快奖”:班级数×2×100.00元/每学期;
3、“五类优干奖”:班级数×5×50.00元/每学期;
4、“单项活动个人奖”:一等奖50.00元/人、二等奖40.00元/人、三等奖30.00元/人、优秀奖若干人20.00元/人。
(二)用于没有享受到国家资助资金的较贫困学生的资助(班级数×1×1000.00元/每学年);
(三)学校帮扶村、挂职村和校舍坐落的村民组交纳择校费(扩招费)仍然有困难学生的部分费用减免;
(四)因突发性灾害或是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临时生活补助;(五)勤工助学补助。
第五条 评审程序:
(一)校内奖助学金:
1、“成绩优秀奖”:教研室依据中考或上学期学生有效考试成绩(高中阶段共六次),分年级(文、理科) 取前“班级数×3”名,上报行政会予以确认,造册发放;
2、“成绩进步最快奖”: 班主任依据一学期学生考试成绩,每班取进步幅度前二名学生,分年级报政教处审核汇总,上报行政会予以确认,造册发放;
3、“五类优干奖”: 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和授课教师,依据一学期班干工作业绩,民主推选班干、团干、课代表、小组长和寝室长各一名,分年级报政教处审核汇总,上报行政会予以确认,造册发放;
4、“单项活动个人奖”:学校和各部门、年级组、教研组通过行政会或校长办公会议批准或安排,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各类素质竞赛,成立以校长或分管校长任组长的组委会或评委会,形成方案,明确奖项和人数,经过公平公正的比赛和评比后,由组委会或评委会确认获得名次和人数予以发奖。
(二)较贫困学生的资助:
符合国家助学金政策要求和本办法具体规定的没有享受到国家资助资金的较贫困学生,经本人申请,原则上每班评议推荐一人,填写申请表,报年级审核,学校审批,公示无异议后造册发放。
学校对较贫困生资助每学年申请办理一次,分学期发放资助金。
(三)部分费用减免:
上级安排的学校帮扶村、挂职村和校舍坐落的村民组交纳择校费(扩招费)仍然有困难学生,开学日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并向学校出具村(居)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的相关证明。由校长和相关人员会签,根据实际贫困情况或事前约定,给予一定的减免。
(四)特殊困难学生的困难补助:
对身患严重疾病、遭遇严重自然灾害而无力自救家庭的学生,由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出具县级以上医院或当地民政部门证明,学校行政会研究通过后,给予短期补助,以缓解生活困难,并积极争取政府、社会团体和爱心人士予以关怀。
(五)勤工助学补助:
学校安排少量勤工俭学岗位或临时性工作,在学生个人申请、家长同意前提下,聘请符合工作要求的困难学生,签订合同,按劳付酬或给予奖励。
第六条 档案管理: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会同各处室、年级组和班主任,收集和整理各类资助资料,分类归档,保持资助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校内资助档案分校内事业收入明细、校内资助支出明细及各项校内资助支出证明材料。同时每学期末将校内资助受助学生汇总表、提取发放统计表(附件3、4)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三章 纪律要求及处罚
第七条 校内资助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申请、审核、公示等审批程序; 申请人及各级工作人员必须以严谨的政治态度认真对待。校内资助工作是民生工程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接受教育、财政、审计等部门对资金的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工作人员发放的校内资助资金由受助学生或学生家长亲自签字领取,原则上不得代领。对涉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中饱私囊的工作人员,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 申请人必须真实反映家庭情况。对提供虚假证明骗取资助的,经查实学校责令其退还,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条 对于获得资助的贫困生,有生活奢侈现象,学习不努力或品行不端正,又屡教不改,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学校立即取消资助资格,处分期内不予资助。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在执行中修订,修改和解释权归学校行政会。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本学期起执行。
关于成立校内资助资金提取与管理
领导和工作组织的通知
各处室、各年级组、各班: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规范高中阶段校内资助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并由省民生办印发的《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民生办〔2011〕1号)、安庆市教育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庆市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学校校内资助资金提取及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财[2012]205号)和《岳西县高中阶段校内资助资金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成立以下组织: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储新民
副组长:刘绍茂 王业文 储庆平 王堂根
成 员:金义来 王谟成 刘和仁 王向阳 秦万林 王龙升 储新华 王经国 王先锋 吴观应
二、工作小组
高一年级组:王堂根 吴观应 秦万林 储新华 王先锋 汪 钊
储应宏 胡满华 饶 梅 十三位班主任 学生代表
高二年级组:刘绍茂 王业文 王向阳 金义来 王龙升 储晓明
张先明 张志先 储著来 王格非 十四位班主任 学生代表
高三年级组:储庆平 王经国 王谟成 刘和仁 储朝晖 刘向前
黄 琦 储晓军 金光辉 十四位班主任 学生代表
三、资助办公室:王堂根 王先锋 储著来 刘岳民 方星(临时)
岳西县汤池中学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