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班级: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教电[2011]334号)和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教秘[2011]33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岳教基[2011]49号文件,按照文件要求,迅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检查和自查,做好迎接省级检查的准备工作。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学校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校园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附:《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教秘[2011]330号)(pdf格式)
岳 西 县 汤 池 中 学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