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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池中学班主任工作条例

作者:佚名 时间:2009-11-01 来源:本站原创

汤池中学班主任工作条例

(试 稿)

一、岗位职责和权利:

1、向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教育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教育学生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会同班级科任教师共同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热情鼓励,使学生保持良好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习成绩。

3、教育、指导学生参加各种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

4、做好违纪学生的情况调查和处理工作,处理不了的事件按有关程序及时上报年级组、政教处、学校。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5、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尊重家长,对学生应严格要求,耐心帮助,热情关怀,正面教育,积极引导,寓教育于活动和管理之中;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侮辱学生人格;积极有效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排解学生的心理问题,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品质。

6、班级工作中发扬民主作风,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树立良好师德形象,以人格魅力感染学生,使自己成为学生的表率。

7、关心学生的生活、学习、身心健康,指导学生参加各种有效的科技文娱和社会活动,鼓励学生发展正当的兴趣和特长。

8、做好班级的常规管理工作。建立班级工作常规,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工作,培养学生干部,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精神,创造性的开展班级工作,学期初要有针对本班学生实际的班级工作计划,期末有总结。服从管理,把班级建设成奋发向上,团结友爱的集体。

9、团结本班科任教师,对本班教育教学、班级管理等工作进行商讨,互通情况,协调各项工作。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沟通,争取家长、社会等有关方面支持、配合,共同教育好学生。准确做好学生的品德评定及成绩记载和有关奖惩工作。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10、班主任对本班课任老师的安排享有建议权,为确保高考效果,高三将更加侧重班主任的建议。具体安排由学校根据班主任建议,结合授课教师意向和学校的整体情况做出决定。

二、班主任待遇:

㈠、提干、评模、评优、晋职等必须具备班主任管理工作经历及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相似经历且同等条件下获奖者优先。

㈡、设立班主任岗位津贴,分四项:基本津贴、出勤津贴、绩效津贴、奖励津贴。出勤津贴、绩效津贴分月核发,基本津贴、奖励津贴分学期发放。

1、基本津贴:班主任工作具有复杂性,部分工作不能量化也无法量化考核,学校设基本津贴。基本津贴根据班级学生数分月累计,学期末一次性发放。

2、出勤津贴:为强化班主任的跟班管理,对班主任出勤提出特定要求,设出勤津贴,根据《值班日志》上记载的班主任出勤考核结果分月发放。

1)考勤类别: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日常管理,做到“五到一查”。具体内容如下:

“五到”:①早操;②早自习;③课间操;④第四节晚自习;⑤晚查铺。

“一查”:校外夜巡查。

2)出勤要求:两操,及时组织本班学生按时出操,并在铃响前站在本班队列前,督促学生按要求做操并清点学生数。早自习,在上课铃响3分钟内进班,并清点到班学生数。第四节晚自习,全程在班辅导,不得迟到、早退。宿舍晚查铺,在教室统一熄灯后、宿舍统一熄灯前这之间的时间内进入宿舍查清本班学生是否准时就寝,认真填写当天年级值班人员提供的《宿舍夜巡查表》,并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学校组织的校外夜巡查,按政教处安排准时参加,切实履行值日职责并做好巡查记录。

3)计酬办法:以一周为单位分类统计。周一至周五,早操和早自习出勤(学校统一不做早操,若早自习出勤,视为早操同时出勤)要求各项至少两次,达到或超过两次发放津贴,不足两次则不发津贴;课间操(含升旗仪式)要求出勤三次以上(含三次),达到或超过三次发放津贴,不足三次,则不发津贴;周六、周日早自习要求至少出勤一次,每出勤一次,发放津贴。第四节晚自习要求每周出勤累计四次以上(含四次),按自习课补助标准累计随同补缺补差费发放,若低于四次,则不发津贴。

宿舍晚查铺,要求每周累计达到三次以上(含三次),按照出勤次数核发津贴。达到三次,发放津贴,每多出勤一次,加发津贴。若低于三次,则不发津贴。

校外夜巡查,每学期末按照政教处安排据实累计,核发加班津贴。

4)班主任请假(包括公、病、事假等),应向政教处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委托他人临时负责班主任工作,请假期间不享受出勤津贴。若请长假需要学校安排人员代其管理班级事务的,长假时段的基本津贴、出勤津贴及绩效津贴发放给代理班主任。

3、绩效津贴:为鼓励争先创优,设绩效津贴。对班主任班级管理的主要工作分月进行量化考核,具体评分细则见《汤池中学班级管理月考评方案》。根据学校各职能处室考评结果,量化评分,分月统计,按照总分达到满分的百分比确定等次,分月发放绩效津贴。

4、奖励津贴:为表彰成绩显著的优秀班主任,设奖励津贴,分学期或学年发放。

1)按照《岳西县汤池中学优秀班级评定办法》,每学期所带班级被评为优秀班级的班主任,为校级优秀班主任,学校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发给奖金。

2)班级管理单项奖,根据《汤池中学班级管理单项奖评定办法》每学期评定一次,分项分等次发放津贴。

3)高三班主任享受高考成果奖,奖金标准由《岳西县汤池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方案》确定,随高考成果奖发放。

4)对在学校补习班招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班班主任,学校发文表彰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具体办法见《汤池中学补习班招生奖励暂行规定》。

三、班主任的任免:

1、班主任实行聘任制,每学年由学校聘任。

2、班主任的聘任遵循双向平等的原则。教师有担任班主任的义务,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有聘任班主任的权力。

3、学校公布各年级班主任岗位设置后,符合条件的教师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并填写应聘班主任登记表,由政教处经过考核初步确定人选,报经学校行政会通过,正式聘任。

4、班主任在受聘期间因故要求辞去班主任职务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上交书面辞职报告,获批准后方可离职。如因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经政教处考察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学校有权予以解聘。

四、实施

1本条例的解释权归学校行政会,具体由政教处组织实施。

2、本条例交各年级组讨论后,经1212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自2009年元月份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