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文明卫生的校园环境,规范学生日常行为,关爱学生的身心健康,进一步加强校风建设,根据教育部的《禁烟令》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学校在校园内开展“禁止吸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烟范围及要求
1、校园内各个场所均禁止学生吸烟,重点是各教室、学生寝室、食堂、卫生间、图书馆、操场、教学楼和学生公寓的走廊阳台等场所。
2、在校学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禁在校园内吸烟。
3、发现学生抽烟,任何教职员工都有权制止,任何学生都可以向学校举报。
二、对违禁者的处罚
在校学生在校园内吸烟的,根据情况给予个人以及班级以下处罚。
1、在校学生在校园内吸烟一次,给予警告处分并通知家长;在校园内吸烟两次,给予记过处分并由家长带回教育;在校园内吸烟三次及以上的屡教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2、与资助及奖学金评定挂钩。学生违禁吸烟受罚一次,则取消本学期非国家政策性困难补助资格,不得申报各类非政策性资助,不得作为奖学金的评定对象。
3、与评优评先挂钩。学生违禁吸烟受罚两次以上,学期内不得评选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4、寝室内发现烟头,无法确认当事人,责成该寝室内所有同学清扫寝室及宿舍区周边卫生;教室内发现烟头,无法确认当事人,责成班级所有同学打扫卫生间或者清理教学楼南边空地及后沟。
5、根据《汤池中学班级管理量化考核方案》,每发现一起就扣除该学生所在班级相应的月考核分。
三、加强检查落实
1、班级自查自纠。班主任注意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和劝导工作,要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班级成立自查自纠队伍并认真开展自查活动。
2、学校值日巡查。学校行政值日人员组织当天值班人员,职能部门组织相关处室人员,经常在校园内巡视检查,一旦发现学生吸烟,及时劝阻、处理,并登记到《年级值班日志》上。
3、班主任及学生干部督查。政教处组织班主任对学生加强教育和监督管理,团委组织学生会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开展志愿者活动,检查督促同学“禁烟”。
4、对检举、揭发其他同学抽烟者,经调查属实的,给予奖励。
此《禁烟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岳西县汤池中学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