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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17-03-22 来源:

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科学排查、科学统计、及时上报”的原则,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长:苏岳祥
   
副组长:王业文  储庆平  储孟伦
   
  员:金义来、王向阳、王龙升、储新华、王经国
   
疫情报告人:王向阳  王经国  吴观应(各年级主任)
   
疫情登记员:叶青
二、成立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
    1
、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机构
   
  长:苏岳祥
   
副组长:储孟伦
   
  员:全体行政处室人员、全体班主任
    2
、组织领导:校长全面协调部署,分管副校长具体组织实施,班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3
、工作任务
 
1 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 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三、严格疫情监测报告:
    1
、晨检制度: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2
、因病缺课学生的登记制度: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3
、当班主任、课任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疫情报告人。
四、报告内容及时限
    1
、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班主任应当在12小时内向年级组报出相关信息,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向分管校长报出相关信息。
    2
、当班级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班主任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
、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班主任应当在12小时内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出相关信息,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向分管副校长报出相关信息。
    4
、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知情人应当在24小时内向分管副校长报出相关信息。
五、报告方式:
    1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分管副校长报告,分管校长应立即向校长报告,然后根据上级要求程序向教育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班主任学校疫情报告人(年级主任)分管副校长校长教育局办公室和县疾病控制中心。
    2
、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班主任及时向疫情报告人汇报,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重点登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
   

 

 岳西县汤池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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