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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作者: 时间:2017-03-22 来源: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为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现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一、学校报告人职责制度

1、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分管校长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集中报告人,各年级主任、处室负责人承担所负责的年级,所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工作。

3、学校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登记,并在规定报告时限内上报岳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岳西县教育局。

4、协助上级安监、卫生部门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5、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6、定期对学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二、监测与报告

学校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授课教师、班主任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年级主任。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进行登记。

1、晨检由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年级主任,年级主任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填写《汤池中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表》,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年级主任。年级主任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分管校长报告,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1、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多例相同症状不明原因死亡等有关情况。

2、报告程序和时限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发现突发事件后,在2小时内向岳西县疾控中心报告,并及时报告县教育局。

 

 

岳西县汤池中学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