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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展好新时期的青少年普法工作

作者: 时间:2016-05-28 来源: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提高青少年法律素养和维权意识,引导全社会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并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就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预防、遏制、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问题,已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我县也把预防、遏制、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在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同时,青少年普法工作也在一定程度上陷入了难以突破的境地,青少年违法犯罪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并且日益呈上升趋势。综上,如何从源头上抓好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加大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已成为摆在我们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道难题。

     一、 我县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情况

    “六五”普法期间,我县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实施〈岳西县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青少年学法用法制度》,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素质教育整体规划,实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加强课堂教学。把青少年法制教育列为学校的必修课,各中小学校每学期至少有8课时法制教育课,同时集中一周时间为安全(法制)教育周,通过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狠抓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经费的“五落实”。

     二是开辟第二课堂,拓展法制教育的途径。通过班团队活动,举办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手抄报、模拟法庭、参观访问等多种形式,结合“三月法治宣传月”、“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12•4”法制宣传日等,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如:“美丽的心灵,和谐的校园”、“珍爱生命,安全第一”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我是守法小公民”等主题教育活动和“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的签名仪式活动。认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各类活动,加强学生文明行为、良好习惯和法律素质的养成教育。

     三是发挥两支队伍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讲座。法制副校长、关工委成员根据不同时期呈现的社会现象、形势,定期不定期到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法制讲座,举行法制图片展,做到警钟长鸣,及时有效地预防青少年“越轨”行为的发生。

     四是切实发挥校园警务室作用。全县中小学校均建立了校园警务室,并不断健全完善校园警务各项工作制度,通过日常辅导、编印发放普法资料,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警校共建共育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

      五是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通过在全县中小学校广泛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增强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的水平。

    六是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合力。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和社县利用寒暑假对青少年进行自我保护、远离网络、禁毒、交通安全等系列普法教育,引导学生过一个健康安全有益的假期。县教育、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联合行动,打击危害学校秩序,侵害在校青少年学生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整治学校周边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保障等服务,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县已逐步构建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网络。

    二、我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我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仍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影响和制约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实效,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有待强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学校、家庭,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当前,个别部门、学校领导和学生家长,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仍然或多或少地存在片面认识,不能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些学校和家庭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智育轻德育、重成绩轻素质倾向,忽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影响了青少年法治理念的树立和全面发展。

    (二)法制教育“五落实”没有得到真正落实。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对学校的法制教育提出了“计划、教材、师资、课时、经费”五落实的明确要求,但法制教育依然没能进入课堂主渠道。在教育系统的教学大纲上对学生法制教育没有具体规定,法制课程也没有从《品德与生活》、《思想政治》等课中独立出来,法律知识还不是学生中考、高考的必考内容,造成各中、小学校没有统一的法制课时,没有统一法律教材,没有专门的法制课老师,学用脱节、学考脱节的现象较为严重。

    (三)法制教育的载体和形式有待创新。目前,我县对在校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有一些生动形象、喜闻乐见的形式,如模拟法庭、征文比赛、法制文艺小节目、现身说法等,但这些活动范围有限,活动时间有限,多数学校还是延用填鸭式教学模式, 教学形式略显呆板陈旧,缺少现代媒体技术和手段,缺乏长期性和有效性。学校采用的集中辅导讲座的形式,不分年级,不分对象,不分内容,缺乏针对性和趣味性。因教育方式方法不得法而导致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水平不平衡,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四)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不够。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时常影响教育学习环境,网吧、录像室、游戏机室、卡拉OK厅等经营网点,私搭乱建、违章经营的情况屡禁不绝,对学校的育人环境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也带来了许多不安全因素。一些个体经营户和无证流动商贩,在学校周边大肆叫卖经营,推销“三无”食品和一些毒害学生身心健康的黄色书籍、卡通画册。一些不健康的电子游戏厅、网吧、卡拉OK厅、影视厅全天候开放,有的青少年学生一下课就往这些地方跑,有的放学不回家,一头栽进网吧就是通宵达旦。另外,社会上一些黑恶势力滋扰学校的事件也常有发生,严重影响师生的人身安全,干扰正常教学秩序。一些犯罪分子窜入校园敲诈学生钱财,若不及时给付现金,就施以暴力,造成师生恐慌,分散精力,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三、加强我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建议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直接关系到国民素质的提高,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和社会、学校、家庭三方联动作用,进一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增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一)注重制度、组织和物质保障,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长效机制。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涉及范围广,牵涉单位多,必须由党委、政府牵头,给予必要的人、财、物保障,并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规定,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校长主管、专人负责、全员参与,学校、家庭和全社会各方面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司法局要继续把青少年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纳入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要主动牵头组织、积极协调和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落实。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法制教育领导小组机制,落实法制教育的专(兼)职教师,专门负责学校法制教育的日常工作。二是要加大法制教育的投入,做到活动有场所,任课有教师,教学有计划,上课有教材,课时有保障,疑问有解答,使场地、教师、课时、测评等方面得到全面落实。二是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把学校的综合法制教育管理水平、法制教师的教学水平与综合考评结合起来,作为单位和个人争先创优奖项的必要条件。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首先,要加强学校法制课的师资力量,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法律素质。鼓励现有的法制课教师参加法律学历教育,吸引法律专业的毕业生投身于中小学法制教育事业,着力解决中小学校法制课师资短缺的问题。四是要加强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政法部门对法制副校长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要给予关心和支持,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帮助、指导他们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认真落实法制副校长工作职责,对因各种原因不能履行法制副校长工作职责的人员要及时调整。五是要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要面向社会招募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注重把具有法律专业特长、自愿参与普法活动、热爱普法公益事业的社会力量吸收到志愿者队伍中来,定期深入学校和社县,面向青少年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六是要加强阵地建设。要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实际,建立并完善各类法制教育基地,积极发挥基层法院、戒毒所、监狱、劳教所、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教育基地等社会资源的作用,为青少年学法用法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依托课外活动基地开展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二)强化措施,进一步发挥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主渠道作用。 

    学校是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主阵地,课堂教育是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一是要全面贯彻普法规划的要求,着力加强中小学法制课程建设,真正把法制教育课纳入教学大纲,按青少年的年龄段制定和安排教学内容,规定具体的课时安排。要根据学生的不同年龄、心理特点、接受能力、知识结构编写统一标准、通俗易懂的法制课教材。要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考核范围,作为衡量学校开展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指标,确保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经费“五落实”。要建立科学的法律教育课程体系,设立有效的评估机制,对学生的素质能力等进行评估,加大考核力度,使学校、教师、家长对法制教育引起足够的重视。二是要转变现有的教育教学观念。不能把教育教学目标仅仅停留在为应试教育而教育的层面上,要从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对法制课重新定位,真正实现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人才。三是要将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各个学科,使法制教育全面融入学校整体的教育教学活动当中,努力形成课堂教学合力。同时,要针对青少年身心特点及生理、心理接受能力,创新教育方法,努力借助现代化教学工具和现代传媒手段,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三)创新载体和形式,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一是在教育内容上,要从内容成人化、单一化向符合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转变。小学法制教育要运用生动、形象的教学方式,向学生普及一些简单、易懂的法律基本常识,进行法治观念的启蒙教育和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使他们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中学法制教育要着重进行法律基础知识的基本教育,加强对《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明辨是非、依法自我保护、抵御社会不良影响的能力以及预防违法犯罪的意识。职校和技校要结合所学专业知识,加强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教育。要打破以往宣传活动内容单一滞后的局面,加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注重解决青少年的实际问题。首先要加大青少年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对于一些青少年相关的法律法规,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可着重进行宣传。其次,宣传活动真正做到不走过场,有实质性内容,贴近青少年的学习和生活实际。根据青少年在学习和生活中容易碰到的法律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宣传,不盲目普法,通过开展实例展览、模拟法庭、案例剖析等,以案说法,使青少年以后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较容易地了解到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案例,同时为他们提供便利的法律专业咨询和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这样既可以使他们在权益受侵犯时不至于束手无策,或采用暴力手段去解决,又可以使他们在切身实践中受到法律教育,增强他们对法律权威的合理性认同,培养他们积极的守法、用法意识。第三,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不能仅仅定位在守法上,而更应鼓励青少年用法、护法,以法维权。青少年只有在不断的用法、护法的亲身实践中才能增强他们对法律的认同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才会更加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第四,宣传教育应与弘扬道德相结合,鼓励青少年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良影响,洁身自好,养成良好健康的爱好和生活习惯,告诫他们莫因追求所谓的生活刺激而被犯罪分子所利用。要结合实际多宣传一些“防赌、防毒、防侵害”等方面的常识和知识。二是在教育形式上,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用优秀、生动、形象、直观的法制教育内容,占领各类传媒阵地,引导青少年抵制消极、低俗的影视作品和黑网吧的负面影响。同时,要从单一的法制课教学,向各学科的渗透教育、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转变,彻底转变靠书本灌输、枯燥乏味的现状。根据青少年活泼好动、求知欲强、精力旺盛、好奇心重等特点,充分运用第二课堂开展丰富多采、寓教于乐的学法用法社会实践活动,全方位拓展法制教育空间,进一步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载体和形式,提高青少年学法用法的兴趣。要坚持已往成功的方法,如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法制宣传展览、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演讲赛、模拟法庭、法制文艺演出、法制征文赛、法制手抄报、漫画等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总之,要将法制教育融入趣味性、娱乐性、实践性活动中,使青少年学生潜移默化地接受法制教育,并逐步入眼、入脑、入心。针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应注重传统与现代的结合,运用符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形式,切实有效地开展活动。在广泛运用板报、橱窗、标语、图片、书籍等传统媒介的同时,更注重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现代化媒体手段,以形成全方位的法制文化氛围。法律知识竞赛、警示教育、法制文艺等活动也大受青少年的欢迎,这些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能起到寓教于乐,于潜移默化当中培养他们的法制信仰,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的作用。三是要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打击青少年违法犯罪与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不仅仅是让青少年学法懂法,更重要的是要让青少年树立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政法部门、法律服务机构要积极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通过法律手段帮助青少年解决困难和问题,使每一次法律服务都成为一场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

    一、强措施,解决青少年教育与管理上的“空档”问题

  新时期,对青少年的教育、管理最主要的“空档”有四个:一是学生放学之后、回家之前;二是双休日;三是寒暑假;四是初、高中生毕业之后、就业之前。青少年教育管理上存在的“空档”是青少年最容易产生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针对在教育与管理上存在的“空档”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学校要定期与家长沟通,同时建立校外教育网点。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交流学生在学校与家庭的表现,有重点地进行帮教,使学校教育和管理向校外延伸。其次,班主任要将班内学生以居住地为单位,划分课外活动小组,指定品学兼优的同学为联系人,随时沟通学校与家庭的联系。第三,学校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使学生从小就能接触社会,感受生活,增长知识,锻炼意志。

  二、严家教,解决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家庭不良教育是导致子女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各级教育部门、群众团体和基层组织要密切协作,把办好家长学校摆上议事日程。通过举办家长培训班、家长讲座等形式,明确家教内容,普及家教知识,交流家教经验,提高家长素质,避免因家庭纠纷给孩子心灵造成的无形压力,避免自己的不良习惯和行为对孩子造成消极影响,走出“只养不教”、“重智轻德”、“棍棒之下出孝子”的家教误区,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同时,要以“八荣八耻”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指导,大力倡导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推动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使青少年在尊老爱幼、团结友善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三、重素质,解决学校教育存在的“重智轻德”问题

    一是要在“教”字上作文章。“教”,就是进行法律知识、道德文化及其相关学科知识相互渗透的教育。要从学习法律、道德规范开始,教学相长,培养法制、道德观念,塑造依法办事性格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是“教”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我们必须在“教”字上作文章,力求“教”出层次,“教”出品质,“教”出成效。二是要找准德育教育的契合点,增强法制教育效果。思想道德教育是基础,法制教育是底线,法制教育离不开思想道德教育,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缺一不可。要找准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契合点,形成内外合力。要以学校为龙头、以家庭为基础、以社会为依托,配合形式多样的教育手段,将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因材施教、寓教于乐,让法制教育像春风化雨一样滋润青少年的心田。三是要立足“七个结合”。在教学过程中实行“七结合”,即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教学相结合, 常规教育与主题教育相结合,学生学法与老师学法相结合,普法教育与依法治校相结合,校内教育和校外教育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用法相结合,把传授知识和法纪教育融为一体,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实践活动。

    (四)各方配合,加强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建设。

一是要加强学校治安综合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对周边环境建设提出具体的目标要求,如对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以及集贸市场、街县绿化等的设置,做出明确规定,并以公告的形式广为发布,做到人人皆知。二是组织公安、工商、文化、城管、教育等有关政府职能部门每年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采取拉网式检查,重点突破的办法,拆除、撤消违章建筑和商业摊点,做到周边环境整治、美观、宽松、和谐。对文化市场的经营者,要严把审查发证关,并定期进行职业道德培训,经营户要严格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做到依法经营。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各种“黄、赌、毒”等犯罪活动,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和社会风气,防止社会黑、恶势力渗入校园。三是严厉惩治坑害青少年的不法行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各类娱乐场所和流动商贩摊点的清理和控制,坚决杜绝地下网吧、变相网吧出现,严查各种毒害青少年的不良书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有利的外部条件。

    总之,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培养广大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意识,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也是对新时期学生素质结构提出的新要求。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涉及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涉及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这需要全社会携起手来,为共同推进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