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
岳教法〔2015〕6号
各普高,职教中心,各中心学校,实验小学,民办学校:
随着夏季来临,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又将进入危险期、高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严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2015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据全市学校事故统计数据分析,2014年全市发生学生溺水事故10起,占全年学校各类安全事故的41.7%;溺亡学生人数18人,占全年学生死亡数的54.5%,且事故发生时间多在周末或非上课时间。各校一定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充分认识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严峻形势,要克服厌倦、麻痹思想,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作为当前学校重点工作抓好抓实。并积极主动提请乡镇人民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坚持“预防为主,疏堵结合”的方针,切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各校(园)要将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课程计划,做到方案、内容、时间“三落实”。每学期至少要上一堂防溺水安全教育课;利用校园广播、墙报、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和呼救、自救、互救技巧;在学生离校前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学生做到“四不一举报”(即:不到水边游玩、不下河洗澡、不盲目涉水过河、不擅自下水施救、遇见青少年儿童下河洗澡要迅速向班主任、家长报告或直接拨打110举报)。每学期要通过家访活动,提醒家长务必承担起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监管责任,特别是在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看护。要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将《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印送至每一位学生家长,并收回和妥善保管回执。
三、进一步强化防范措施
(一)明确并落实管理责任。一是各校要通过签订《安全承诺书》等方式,进一步明确家长监护责任,切实增强家长特别是留守儿童监护人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在“五一”、高考、中考、放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各校要通过有效方式将调整的作息时间告知家长,提醒他们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学生假期安全。二是建立包保责任制,学校要与各年级、各班级签订防溺水工作责任书,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岗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因履职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校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河流、池塘、在建工地、人工开挖的积水深坑等地方进行一次排查,建立《校园及周边危险水域或地段管理台账》,并将排查情况报告当地党委、政府,争取当地政府、村委会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督促责任方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等危险地段设立安全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切实承担起安全防范责任。
(三)强化学生在校期间的管理。要加强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管理,重点时段是每日的上下学、午休、下午课外活动、晚就寝期间,高、中考前后;重点人群是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出入登记,坚持每节课课前点名,对缺课的学生要查明原因,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妥善处置,严防学生上课期间外出游泳;要加强午间值班值守,严防在校午休学生未经批准私自外出;要强化寄宿生的教育和管理,严格查寝登记制度,严防住宿生溜出校园。
(四)规范防溺水档案建设。在认真落实防溺水各项工作的同时,各校要注重过程资料的积累,要及时将文字、图片等资料收集归档。
四、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
各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对辖区学校或班级防溺水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县教育局将于5月份开展夏季安全专项检查,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请各单位将《2015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防溺水工作包保责任分工和《岳西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水域排查表》于
岳西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