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我市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岳教法(2013)11号
各普高,职教中心,各中心学校,实验小学,各民办学校: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我市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教法[2013]127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细致地落实各项工作,有效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请各校于5月15日前将《岳西县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危险地段、水域排查表》(见附件)、2013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和包保责任制报县教育局法规股。
附:岳西县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危险地段、水域排查表
岳 西 县 教 育 局
安 庆 市 教 育 局
教法〔2013〕127号
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我市预防中小学生
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中心,市直各学校、城区各民办学校:
随着气温的逐渐升高,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也进入高发期。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预防溺水教育,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进一步防范和减少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切实做好2013年我市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学校预防溺水教育的各项制度,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措施,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护和防范能力,着力建立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广大学生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工作,确保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全覆盖,进一步增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的能力;全面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学生溺水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充分认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长期性,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做到常抓不懈,抓紧抓好。切实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针对学生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建立完善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和安全防范制度,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落实包保责任制。各学校要将学生预防溺水教育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位领导、落实到每一个年级(处室)、落实到每一位教师,明确具体工作责任,做到有活动、有措施、有落实。将预防溺水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做到有教育计划,有教育记录,有学生反馈作业。
落实监护人责任。各学校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大家访、致家长—封信、家长会、签订《预防未成年人溺水法定监护责任承诺书》等措施,将防溺水教育工作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家长,落实家长家庭教育和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做到有家访宣传、联系记录,有家长反馈承诺。
(二)全面落实安全提醒制度
各学校电子屏要滚动播出预防溺水宣传教育的标语,重要部位张贴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提示语,学校门前设立固定的预防溺水教育提示标牌,开辟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栏、宣传橱窗,各班级办预防溺水知识黑板报,营造浓厚的校园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氛围。
各学校要坚持每天放学前进行一分钟安全提醒教育,提醒学生不私自下水。让学生时时刻刻把“防溺水安全”牢记在心。
对重要时段和重要场所进行针对性预防和提醒教育,杜绝管理上的盲点。学校要重点做好双休日、暑假以及发放成绩单、考试结束日、返校日等重要时段的溺水事故防范工作,对上、下学经过水域较多的学生,要重点提醒,并向家长发出通知,提醒家长落实教育监管责任。
(三)强化预防溺水安全教育
1、各学校要全面开展“六个一”教育宣传活动: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节日、暑假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开展一次预防溺水工作家长专访活动;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
2、要全面开展“四不一会”教育:不在无成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上下学途中、节假日不到江(河)、水库、池塘等地戏水玩耍;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3、召开防溺水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让学生讲述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点,讲述日常生活中存在的易发生溺水的危险地带、水域,发动学生自我分析应如何避免溺水现象的发生,通过自我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4、强化假期、双休日、节日的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延伸到节日、假期,做到学生放假,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不放假”。通过开展安全家访行动、让学生签订预防溺水安全承诺书等多种形式,把学校预防学生溺水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位学生身上;做到节日、假期学生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管。
5、强化重点对象教育。各学校要对爱好游泳、玩水的学生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登记,落实好教育和监管的措施,特别要关注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及在校外租住民房的学生等重点群体,要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重点内容,对学生多做思想工作,多讲擅自游泳的严重后果,用事故实例予以警示,使学生知晓、警惕擅自玩水的危害性。
(四)进一步落实防范工作措施
1、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各学校要立即组织力量,对校园内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做到排查一处整治一处,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处。学校校园内池塘、喷泉、小溪、河道、沟渠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必须设立防溺水警示标志(位置要醒目、数量要适中),加装防护设施;校园内桥梁、亭台等水面建筑必须坚固,对校园内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危险地段要安排人员开展安全巡查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2、全面开展学生安全大家访活动,活动要覆盖到每位学生家长。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上门家访、电话联系、签订履行责任书等多种方式,将相关法律法规、学生安全教育知识和要求送到家长手上。每年暑假期间开展两次以上的安全家访活动。进一步强化青少年学生法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的意识,进一步强化对青少年学生的安全监管。要建立家长联系台账,家访活动要有记录,有反馈。
3、建立学生校外安全防护小组制度。各个班级根据学生的居住地情况,成立校外安全防护小组,并选取其中一名学生为组长,要求以小组为单位,集中按时上、放学,相互监督、共同防止学生擅自下水行为。一旦发现有同伴私自外出游泳、戏水玩耍等不安全行为,要及时劝阻并及时向家长、班主任或学校报告,确保同伴安全。
4、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一要加强对上下学途中安全管理,对上下学经过水域较多且年龄较小的学生,要安排家长或有关人员护送等防护措施;二要加强学生午间管理,特别是住校生的管理,要及时清点人数,时刻关注学生动向,严防住校生在午间休息时离校游泳;三要建立请销假登记制度和家长联系制度,要求班主任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四要会同社区、乡镇、村委会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爱心监护,组织有爰心、有热情、有能力的社会志愿者与留守儿童开展结对帮扶行动,使留守儿童在节假日期间得到有效监管。
5、完善落实学校周边协作机制。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重视,积极协调、配合相关责任部门或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进一步加强对有安全隐患的水域排查,在江 (河 )边、湖边、水塘边等有安全隐患的水域设立安全警示牌(位置要醒目、数量要适中),及时完善防溺水安全设施。积极配合动员有责任心的同志组成巡查队或担任义务安全监督管理员, 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在事故多发地加强安全巡查,阻止学生在周围逗留,特别是在事故多发时段要安排专人值守,严防学生溺水等事故发生。
四、落实信息报告和工作督查制度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月报制度的通知》(教法〔2013〕82号)要求,将预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纳入4月至10月份报告内容,对涉及学校师生生命安全的重大事故、尤其是重大伤亡事故要及时报告,不得迟报或瞒报。各地要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学校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健全工作台账,确保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市教育局将适时对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进行抽查。为及时了解和总结各地各校活动开展情况,请于4月底以前将工作方案及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教育局法规科。
联系人:刘俊,联系电话:5528663,邮箱:aqjyjfgk@163.com。
安 庆 市 教 育 局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